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2〕98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best365网页版登录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2022版)进行。分配额度划分见附件1,各班级奖助困补认定工作评议小组召开班级评议会议,(奖助困补认定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为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骨干和普通同学组成),在额度内评选,确保做到应助尽助。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可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获助金额的一半。
对于原建档立卡(含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且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要求给予最高档资助。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
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11点半前:申请学生提交申请理由说明至班级评议小组供评议参考;
11月11日—11月15日上午11点半前:各班级奖助困补认定工作评议小组召开班级评议会议进行评议,同时报送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班级公示截图。汇总表纸质版辅导员签字后交至学工办刘老师处、汇总表和公示截图电子版发至邮箱1017976947@qq.com,邮件命名为“国助+班级”;
11月15日—11月18日下午5点前:学院审核,确定发放档次,公示3天,并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申请平台”中“资助管理”栏目中审核填报并上报学校;
11月19日—11月25日下午5点前: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评选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将评审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docx
附件:1.附件1: 2022智信院国家助学金班级名额分配.xls
2.附件2:best365网页版登录2022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智信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