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 - 学院通知.doc
学院评选要求:
1、福彩爱心助学工程资助对象为2021级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不含转专业学生)。受助对象必须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不得享受资助。每人一次性5000元,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
2、2021年度“福彩爱心助学工程”我院可推荐3名同学。请2021级各班组织申报,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奖助困补认定工作评议小组,辅导员参加),推荐候选人,每班至多推荐1名,并进行班内公示。
3、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6日(周二)下午2点半前递交候选人纸质材料至学工办刘老师处:①《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签名手写,请不要擅自改变表格格式)纸质版一式两份。②受资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复印在一张纸上)。
电子材料发至邮箱1017976947@qq.com ,邮件命名为**班伯福彩爱心助学工程申请材料:①《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电子版。②《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③班级公示截图。
4、学院将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并根据指标名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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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
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泰州校区: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社会福利和救助事业的发展,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公益宗旨,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1〕4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福彩爱心助学工程资助对象为2021级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不含转专业学生)。受助对象必须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不得享受资助。
二、资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5000元,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校区)要按学校下达的控制指标做好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
(二)各学院(校区)要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并根据指标名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各学院(校区)要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助学、奖学金,使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得到切实的资助。
(三)各学院(校区)将初步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本院内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各学院(校区)填报《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请不要擅自改变表格格式)、受资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复印在一张纸上)于10月29日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福彩爱心助学活动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江苏省福彩爱心助学工程的宣传力度,要使学院(校区)内学生特别是江苏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江苏省福彩爱心助学的评审政策及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申请办法;严格按程序遴选资助学生,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强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关心他们的学习与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向上、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