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泰州校区:
根据《关于填报2021-2022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函》(苏教助中心〔2021〕4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校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的实际收费备案标准,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12000元。
三、填报时间
各学院、研究生院、泰州校区于10月15日下午5点前将《2021-2022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附件)纸质版(负责人由学工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419,电子版在奥蓝上报材料中报送。
四、其他
各学院、研究生院、泰州校区、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高校残疾学生免学费政策,对于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请各学院、研究生院、泰州校区主动协助本学院、本校区残疾新生对接校园卡中心老师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附件:附件:2021-2022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8日